這一段是我自己在四月三十號跟廢墟的朋友還有香港社區工作者在廢墟談話發言的整理,我認為基於基本需要而進行的佔領行為,本身就具備「公共性」,無需假手於展演成國家要的形式,才能完成其「公共化」,相反地,這麼做本身,反而是讓國家長驅直入、對於建構真正的公共化,是有所傷害的。
我的意思是,所謂公共化,不能不是一個不經批判就輕易使用的概念,在很多時候,我們的這個社會裡,是根本無法分出「公共」與「國家」的區別的;經常,我們說的「公共化」其實是「國家化」的意思;更多的時候,是某種利益團體、透過國家的形式,行使其意識形態主導權與利益攫取的目的。
再來,我認為,所謂「私領域」也不能不經批判,就直接引用、甚至被屏除於一切「公共化」的方案之外;我是這樣想的:私,特別是基本需要的「私」,是「公」的基礎,也只有在滿足一切人的「私」的前提下,才有「公」的條件,因基本需要的不滿足,就地佔領,無需額外的公共性理由,來賦與其正當性。
所以,東菱工人佔領工廠,或者楊儒門用炸彈當抗議物來「佔領公共空間」,這個行為本身就具有公共性。這種正當性的討論,是在國家,或者法律體制的背後來完成(也就是指,它更應該是一切宣稱具公共性法律的基礎)、無需偽稱公共的國家介入其中、其本身就是對(非公共性)的國家的否定,佔領本身,正指出通往「公共性」的道路。
所以,我會懷疑,居民運動為了爭取自己的居住權必須假手文化、藝術、多元性等符號,向偽稱公共的國家展示,這有其一定的荒謬,「我要吃飯、不用證明我吃飯這件事有公共性,我才能正當地吃飯。」這句話說得很好。人要吃飯,本身就是公共的。想想看,居民為了居住這一件事情,竟然需要把它的私領域生存空間,對國家(文化資產)、市場(觀光資源)展示、這難道不是一件不堪的事情嗎?
第三,我也嘗試對知識份子發言。
我擔心,知識份子經常跳到活生生的人的需求之上去思考事情,這會使得「公共」失去物質基礎,成為一個純粹的意識、毫無限制的空想、一場作文比賽、一段政治性的發言,所以我會說我很疑惑,一段討論怎麼「以公共始、以公共終」了?人在哪裡?需求在哪裡?這是我對這段關於公共化的提問與回答,不解的地方。
我並沒有對任何一種運動,拿「公共化論述」當作策略來運用,提出質疑的意思,事實上,我對為了爭取生存、願意選擇「公共化論述」當作策略,將自己的生活領域展示給國家看的居民們,是充滿敬意的,我無法提出更有效的策略,但我要說的是,這麼做是為基本需要所做的妥協、犧牲,它是國家化(市場化),但不是公共化,甚至是遠離公共化的,策略跟目的還是不同的。
我並沒有太多對廢墟的想像,對廢墟,很大的程度來自純感官上的興趣,這是一個有趣的地方。
廢墟初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