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關於公民記者的權利,在羅世宏老師的回應裡,談得相當清楚;我認為羅老師已經適切地在他的位置上發言,這對某些可能將會發生在體制裡的鬥爭,很有幫助,我的觀點是,這場鬥爭,恐怕遲早會發生,在「公民記者的權益」這一個問題上,我很同意羅老師說的,跟我的看法,是「立場」和「策略」的不同,目標應當 是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羅老師指出,記者的權利,是一種「特權」,但羅老師並不是以此種「特權」作為目標的,他說:
當越來越多公民化身為公民記者,公民和記者的界線將被打破,也才是真正顛覆或瓦解國家用特權收編和規訓MSM及真記者的共謀共構的權力關係。這也可說是「特洛伊木馬」策略,公民記者在爭取記者身份及特權的同時,達成爭取公民權利在實際上更普遍擴大適用的戰果。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同意我跟羅老師的目標是一致的。樂生的抗爭,我們看到所有的人、所有的權利都被剝奪了,生存權、居住權、醫療權、言論自由、集會結社的權利,這些哪一個不是比記者的「特權」更基本的東西?我並不全然反對談這些事,但我認為,此情此景,這些事情可以放在後面一些再說。
再來,我認為,記者的「特權」背後就是大型傳播媒體的機構化,「公民記者」的特權,不必然跟大型傳媒機構矛盾,甚至,我認為,在彈性勞動的趨勢下,不久之後,就會有附屬於機構媒體的「公民記者」出現(我想到一些媒體的中南部記者,拿著記者證到處騙吃騙喝,這也是某一種的「公民記者」吧!),談「公民記者」權益,搞不好就水到渠成了,但這裡面的利弊,如何參詳,進去體制裡面玩,是個什麼局面?我只能說,我實在很懶,不大想去碰這樣的東西(不過,作為傳播學者的羅老師可能不得不碰,這是我認為的「立場」不同)。
第三個問題,也回應之前衛紅怎麼「做」的提問,我的回答是,就做就好了啊,今天晚上,在the wall的討論,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公民記者權益」的這個問題,根本不大討論得下去,在座的部落客,心心念念的都是樂生,對於警察抓「假記者」這件事,不大以為意,大家都在做了不是嗎?你做了國家不爽的事,國家本來就會來對付你 ,怕的話就別做嘛,為什麼要國家說可以才要做呢?「順法鬥爭」的邏輯,什麼時候才能在台灣的社運界被突破,這可能是我更關心的問題。
另外,就是「身分游移」這一點,我覺得可以分成兩方面來說,在勞動條件彈性化的趨勢下,大學連作為「就業訓練所」的條件都沒有了,更遑論什麼「知識份子」的理想?學生也越來越沒有學生的「格」,工人的身分隨時可能轉換,去開計程車或賣蚵仔煎什麼的,從這個角度看,「身分游移」是一個客觀現象,實在談不上什麼進步性;但這裡有運作的空間,人有機會看到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位置,從而在不同的情狀下,進行自我命名、進行具創造性的評價工作,這對封建的統制主義國家意圖去確定每一個人身分(也因此學生是純潔的、有理想的,這是「廣場幽靈」所宣稱的民主背後的結構),具有顛覆性;所謂「游擊式」的戰術,在這個時代有效的地方,也在這裡,不是我們去擾亂了國家,而國家將自亂於社會成員的游移,從而失去其統治的正當性(雖然這未必有建設性);我很高興看到新連結形式的出現,至於國家嘛,就讓它保持搞不清楚狀況的狀態下,再久一點點吧。



[...] 我的再回應:就讓國家保持搞不清楚狀況的狀態,再久一點點吧! [...]
我想還是有些話講不清楚
但我想
部落格文字不適合討論,容易引起誤會
所以不多說了
[...] 事件,是從TVBS「認錯」的那一刻,才真正地開始,所有媒體忽然都變成正義使者,接連幾天,把所有的火力指向TVBS,欲除之而後快,那種咬牙切齒的情狀,實在讓人看了發噱,這就是我們的「真記者」? [...]
[...] 回應羅世宏:就讓國家保持搞不清楚狀況的狀態,再久一點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