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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濤,滾吧!

當李濤把自己的去留跟「2100全民開講」的命運上等號,把整個事件扣上政治陰謀的大帽子之後,「真相」和「是非」就又退位給「認同」,而變得無足輕重;這個邏輯,我們早在「國務機要費」案,就看過一遍,在這一點上,李濤和他所仇恨的陳水扁的面貌,究竟有何不同?實在難以讓人分辨。

媒體與政治如此深刻地相互結合,我們對待媒體鉅子和對待政治人物,好像也不需再用兩套標準,如此看來,NCC要求一間民間公司必須撤換它的經理人,這種荒腔走板的決定,也似乎不再那麼離譜。

我一直不覺得播放黑道小弟嗆聲的錄影帶,有多大的罪無可恕,這是一則「假新聞」嗎?黑道小弟擁槍自重是真的、在汽車旅館自拍,或者開「記者會」,是真的;他說的話,也都是真的;這為什麼是個「假新聞」(施威全早已指出這一點,我完全贊同他的觀點)?

只有一點是「假」的,那就是所有的媒體,不只是TVBS,在播放新聞的時候,對於影帶的來源,都語焉不詳,或者胡說八道(其他的媒體,它們如何取得帶子的?);所有的媒體,在播放這一則新聞的時候,都覺得它「有新聞價值」,Benla說,這個事件是「是台灣新聞界的共業」那真是再正確也沒有;如果說,整個事件是一個犯罪事件的話(有人提到刑法305條),大家都一起做了,而且所有的媒體,是基於他們自己犯罪的意思(「新聞價值」?)參與了這個行為,而如果這是個「犯罪事件」的話,所有的媒體,全部都是「共同正犯」;然後,這些媒體判斷這則新聞具有「新聞價值」,難道是一個錯誤的判斷嗎?是什麼力量,創造了這一則新聞的價值?是什麼環境,讓這樣的價值,可以照這樣的規則來走?這恐怕不只是「台灣新聞界的共業」,而是整個台灣社會的共業吧。

事件,是從TVBS「認錯」的那一刻,才真正地開始,所有媒體忽然都變成正義使者,接連幾天,把所有的火力指向TVBS,欲除之而後快,那種咬牙切齒的情狀,實在讓人看了發噱,這就是我們的「真記者」?

我一點也不想掩飾我對「2100全民開講」和「新聞夜總會」的厭惡, 如果這件事情,可以把李濤(最好加上李豔秋)趕走、把兩個節目停掉,甚至把TVBS搞倒,那真是大快人心。不過,這種期待,是很情緒的,沒什麼正面作用。因為李濤不會是因為從史鎮康、張裕坤,到潘祖蔭、孫嘉蕊,「懲從下起」處分失當而離開;更不會因為鼓動民粹,企圖轉移為政治鬥爭自保而下台;到了最後,「真相」與「是非」仍然退位;媒體和政治的生態,也不會變得讓人更舒服一點點。

好吧,我也看不出這件事情會有更有創意的結局(NCC把所有新聞台停播?沒這麼好的事吧?),那麼,就我也只好期待這個沒多大建設性的「收穫」:李濤,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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