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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記者怎麼會這麼糟糕？」的迴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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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孫窮理的部落格</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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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1968 &#187; 給中天記者許少蘋的公開信</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226</link>
		<dc:creator>1968 &#187; 給中天記者許少蘋的公開信</dc:creator>
		<pubDate>Tue, 29 May 2007 10:03:1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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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你糾正了我的一個錯誤觀念，我以為媒體惡意的報導，編輯台應該負絕大部分的責任，但看過妳的看法之後，我明白了，記者的傲慢與偏見，也是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你不斷用「自稱是」記者一詞，來蔑視立報、苦勞網（兩個媒體我都呆過，不找妳算帳都不行，苦惱啊！）的記者，平面媒體的記者妳稱「大哥」，對小媒體就這樣看不在眼裡，這就是傲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你糾正了我的一個錯誤觀念，我以為媒體惡意的報導，編輯台應該負絕大部分的責任，但看過妳的看法之後，我明白了，記者的傲慢與偏見，也是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你不斷用「自稱是」記者一詞，來蔑視立報、苦勞網（兩個媒體我都呆過，不找妳算帳都不行，苦惱啊！）的記者，平面媒體的記者妳稱「大哥」，對小媒體就這樣看不在眼裡，這就是傲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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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1968 &#187; 幹！又是中天</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215</link>
		<dc:creator>1968 &#187; 幹！又是中天</dc:creator>
		<pubDate>Mon, 28 May 2007 17:57:0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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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上次那一組叫做： 吳家慧、林士宏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上次那一組叫做： 吳家慧、林士宏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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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作者：mixedracial</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107</link>
		<dc:creator>mixedracial</dc:creator>
		<pubDate>Wed, 25 Apr 2007 05:23:4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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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小杜白雲說：如果有人入境宣揚共產主義或恐怖主義..那就該給他驅逐出境!
-----------------
就算法律禁止主張共產主義

移民法也不能作為限制言論的工具。</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小杜白雲說：如果有人入境宣揚共產主義或恐怖主義..那就該給他驅逐出境!<br />
&#8212;&#8212;&#8212;&#8212;&#8212;&#8211;<br />
就算法律禁止主張共產主義</p>
<p>移民法也不能作為限制言論的工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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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anarch</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78</link>
		<dc:creator>anarch</dc:creator>
		<pubDate>Thu, 19 Apr 2007 20:22:5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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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天啊

我也一直以為警察只是口頭騷擾，想不到原來要把翠容帶回警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天啊</p>
<p>我也一直以為警察只是口頭騷擾，想不到原來要把翠容帶回警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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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作者：1968 &#187; 被打了只能叫痛，總不是辦法</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66</link>
		<dc:creator>1968 &#187; 被打了只能叫痛，總不是辦法</dc:creator>
		<pubDate>Wed, 18 Apr 2007 21:04:4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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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加入分享書籤：       昨天早上，樂傳青抗議了三立電視台的「總編輯精選」報導，我想，中天的記者跟陳總編輯比起來，那真是完全敗了，敗得很慘。這一回，陳總編輯是連「公正客觀」的包裝都放棄了，赤裸裸地當（拆樂生的所代表的利益的）政治工具；跟國民黨時代的「青年戰士報」沒有兩樣。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加入分享書籤：       昨天早上，樂傳青抗議了三立電視台的「總編輯精選」報導，我想，中天的記者跟陳總編輯比起來，那真是完全敗了，敗得很慘。這一回，陳總編輯是連「公正客觀」的包裝都放棄了，赤裸裸地當（拆樂生的所代表的利益的）政治工具；跟國民黨時代的「青年戰士報」沒有兩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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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台北大學民藝所林柏伸</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65</link>
		<dc:creator>台北大學民藝所林柏伸</dc:creator>
		<pubDate>Wed, 18 Apr 2007 14:22: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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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blackdog兄，道歉，我弄錯了，半夜看文章，果然精神不大好。在此跟您致歉。
1968 » 一篇舊文：「萬象之都」的醜陋「服飾」 -----謝謝您的文章。拜讀思考中。
我想這個議題我有點動搖了，得思考一下。哈哈，抱歉吵到各位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lackdog兄，道歉，我弄錯了，半夜看文章，果然精神不大好。在此跟您致歉。<br />
1968 » 一篇舊文：「萬象之都」的醜陋「服飾」 &#8212;&#8211;謝謝您的文章。拜讀思考中。<br />
我想這個議題我有點動搖了，得思考一下。哈哈，抱歉吵到各位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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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1968 &#187; 一篇舊文：「萬象之都」的醜陋「服飾」</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58</link>
		<dc:creator>1968 &#187; 一篇舊文：「萬象之都」的醜陋「服飾」</dc:creator>
		<pubDate>Tue, 17 Apr 2007 17:22:5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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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strong&gt;to 柏伸：&lt;/strong&gt;

這裡有一篇我在2001年被港府在機場遣返時寫的文章，是我所理解一個外國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遭到國家暴力對待的感受，給你參考：
&lt;a href=&quot;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8/2001hk/&quot; rel=&quot;nofollow&quot;&gt;「萬象之都」的醜陋「服飾」&lt;/a&gt;

另一篇，更重要的，請大家讀一讀顧玉玲第28屆中國時報文學獎報導文學首獎的得獎作品：&lt;a href=&quot;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100&quot; rel=&quot;nofollow&quot;&gt;逃&lt;/a&gt;。想一想另一種「外國人」的處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to 柏伸：</strong></p>
<p>這裡有一篇我在2001年被港府在機場遣返時寫的文章，是我所理解一個外國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遭到國家暴力對待的感受，給你參考：<br />
<a href="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8/2001hk/" rel="nofollow">「萬象之都」的醜陋「服飾」</a></p>
<p>另一篇，更重要的，請大家讀一讀顧玉玲第28屆中國時報文學獎報導文學首獎的得獎作品：<a href="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100" rel="nofollow">逃</a>。想一想另一種「外國人」的處境。</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blackdog</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57</link>
		<dc:creator>blackdog</dc:creator>
		<pubDate>Tue, 17 Apr 2007 16:25:4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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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strong&gt;柏伸：&lt;/strong&gt;

紐倫堡大審是我說的啦，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對納粹戰犯的審判法庭，在庭中，引發「惡法亦法」或「惡法非法」的辯論；簡單地說，像「蓋世太保」這樣的納粹警察或者納粹德國的法官，屠殺猶太人及政治異己人士，依的是當時的德國法律，那麼他們需不需要為他們的行為負責呢？

二戰前，社會科學界，興起一陣「實證主義」的風潮，強調每一個領域的工作者是在他們的「專業領域」裡，進行工具理性的判斷，不需要管價值的問題，不管是社會學界、法學界，或者新聞學界受到「實證主義」的影響極深（就像是「公正客觀」），在法學界，這種「實證主義」，就稱之為「法律實證主義」。

實證主義與資本主義高度發展、分工體系形成有密切的關係；看似「價值中立」的論點，卻成為人類歷史上最大浩劫的沃土，二次戰後，從法學界到各個社會科學領域、乃至自然科學領域，都興起對「價值中立」的檢討；這已經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不知道台灣是不是要真的經歷一次法西斯政權、警察國家的統治，才有機會想到這些問題。

不過，延續我前面的論點；我不認為眼前警方的執法，有到檢討「惡法非法」的這個層次，因為這部「惡法」的問題，不是剝奪了警察的自由意志，使其必須依法而行；而是賦予警察過多伸展其自由意志的空間，警方的一切行為，要由他們自己付更高的責任，因為他們擁有過高的權力。

當天的事實如何，有一些眾說紛紜，即便警方如你所說，並沒有過多不當的舉動，但我們前面談過了，現在的問題是「欺壓弱勢」；也許不少人，可以不管警察說什麼，跟他們嘻皮笑臉的；但你得想像，現在警察面對的是一個孤立無援的外國人；不管警察是不是合法、態度如何，但今天他是在五千人裡，挑到他可以欺負的人去欺負，這跟那個中天記者的心態是一樣的，也許我們會覺得記者人品很差，那還是個個人問題，但今天警察是有目的、有策略的動用國家交給他的權力（其實是我們交給他的，你也有分喔，大家都有分）、去有選擇性的欺負人，我的問題還是，你可以容許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柏伸：</strong></p>
<p>紐倫堡大審是我說的啦，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對納粹戰犯的審判法庭，在庭中，引發「惡法亦法」或「惡法非法」的辯論；簡單地說，像「蓋世太保」這樣的納粹警察或者納粹德國的法官，屠殺猶太人及政治異己人士，依的是當時的德國法律，那麼他們需不需要為他們的行為負責呢？</p>
<p>二戰前，社會科學界，興起一陣「實證主義」的風潮，強調每一個領域的工作者是在他們的「專業領域」裡，進行工具理性的判斷，不需要管價值的問題，不管是社會學界、法學界，或者新聞學界受到「實證主義」的影響極深（就像是「公正客觀」），在法學界，這種「實證主義」，就稱之為「法律實證主義」。</p>
<p>實證主義與資本主義高度發展、分工體系形成有密切的關係；看似「價值中立」的論點，卻成為人類歷史上最大浩劫的沃土，二次戰後，從法學界到各個社會科學領域、乃至自然科學領域，都興起對「價值中立」的檢討；這已經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不知道台灣是不是要真的經歷一次法西斯政權、警察國家的統治，才有機會想到這些問題。</p>
<p>不過，延續我前面的論點；我不認為眼前警方的執法，有到檢討「惡法非法」的這個層次，因為這部「惡法」的問題，不是剝奪了警察的自由意志，使其必須依法而行；而是賦予警察過多伸展其自由意志的空間，警方的一切行為，要由他們自己付更高的責任，因為他們擁有過高的權力。</p>
<p>當天的事實如何，有一些眾說紛紜，即便警方如你所說，並沒有過多不當的舉動，但我們前面談過了，現在的問題是「欺壓弱勢」；也許不少人，可以不管警察說什麼，跟他們嘻皮笑臉的；但你得想像，現在警察面對的是一個孤立無援的外國人；不管警察是不是合法、態度如何，但今天他是在五千人裡，挑到他可以欺負的人去欺負，這跟那個中天記者的心態是一樣的，也許我們會覺得記者人品很差，那還是個個人問題，但今天警察是有目的、有策略的動用國家交給他的權力（其實是我們交給他的，你也有分喔，大家都有分）、去有選擇性的欺負人，我的問題還是，你可以容許嗎？</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台北大學民藝所林柏伸</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55</link>
		<dc:creator>台北大學民藝所林柏伸</dc:creator>
		<pubDate>Tue, 17 Apr 2007 15:22:5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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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Torrent兄，因為我對你不熟，所以使用「仁兄一號」來稱呼你，希望你不要介意。
當時跟警察他們聊天，其實我後來發現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其實這些警察們看抗議久了，多多少少也變的老鳥起來，在抗議者與維持秩序者之間有一種巧妙的平衡。執法者可以把事情變大變小，但是在當時，他有他該做的動作，該去警告，該去做個樣子嚇嚇抗議者給上級看個樣子，基本上這種小事情他是不大想管的，要把人帶回去、做筆錄，還有事後的保釋跟一大堆後續動作，其實警察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實說，「大家照規矩來，我們讓你們抗議，你們也不要找我們麻煩，大家和平進行，不是很好嗎？」這句話是他們說的，並不是我的原創。我覺得其實當時的警察都很善意（當時我問他們狀況，他也沒懷疑我是不是記者那邊的，也跟我一五一十地說了），很多事情大家是可以做個樣子的。
您跟張小姐確認的部分，我陳任這部分遺漏了，是我的不足（抱歉，當時我在警察的後面，這段應該是漏掉了，我在這先道個歉）當時其實已經有一位大哥在那邊喬事情了，我覺得您直接把人就強行帶走，而且仁兄二號就直接在旁邊喊「警察迫害人權！」我覺得如果是警察，他也不好下台吧。可以在那邊跟他說警察不能把人帶走，但不能直接把張小姐拉走。他在聽我們講，我們也該讓他把「廢話」講完。
Fullfitz兄，我覺得這件事情是個技術層面的事情，當時警察其實也只說說而已，我並不覺得他真的會執行那一條，雖然我也覺得那一條法律有問題，但是我不是專業人士，現場站在張小姐立場的人並不少，而且警察也並不是沒聽我們跟他的溝通。我覺得你的回答有點小情緒化了。基本上警察對當天抗議團體持不錯的印象，秩序維持的不錯，也沒什麼大的衝突。我承認有時候警察真的很機車（比如我被開紅單），但是不能因為他是警察就說他們不對（不以人廢言）。
技術層面的事情其實有點小麻煩，彼此雙方認定的東西會有所差距，通常看到警方直接過來，都會覺得他是要執法，但是沒辦法瞭解會弄到什麼程度。其實我覺得雙方有點小誤會。當時一位老記者也跟我說，大家各讓一步其實就沒事了...我覺得如果能夠搞定警察，能夠不要讓他們找碴，對讓保留樂生的聲音發出去會有相當大的幫助。適當地退一步其實有時候是進更大一步，當然，退一步不包括讓他們把張小姐帶走，那樣太過份了。
Torrent兄，感謝你肯定我跟警察哈拉這件事。雖然其實我的出發點是只是想瞭解發生什麼事，沒你說的那麼好。「法律有問題，執法者有無責任，這是紐倫堡大審的公案」這一方面我不熟，可以給我一些參考的資料或書籍嗎？我會很謝謝你的。
現在看起來，是我廢話太多了，哈哈，打擾大家了，就此打住。</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Torrent兄，因為我對你不熟，所以使用「仁兄一號」來稱呼你，希望你不要介意。<br />
當時跟警察他們聊天，其實我後來發現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其實這些警察們看抗議久了，多多少少也變的老鳥起來，在抗議者與維持秩序者之間有一種巧妙的平衡。執法者可以把事情變大變小，但是在當時，他有他該做的動作，該去警告，該去做個樣子嚇嚇抗議者給上級看個樣子，基本上這種小事情他是不大想管的，要把人帶回去、做筆錄，還有事後的保釋跟一大堆後續動作，其實警察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實說，「大家照規矩來，我們讓你們抗議，你們也不要找我們麻煩，大家和平進行，不是很好嗎？」這句話是他們說的，並不是我的原創。我覺得其實當時的警察都很善意（當時我問他們狀況，他也沒懷疑我是不是記者那邊的，也跟我一五一十地說了），很多事情大家是可以做個樣子的。<br />
您跟張小姐確認的部分，我陳任這部分遺漏了，是我的不足（抱歉，當時我在警察的後面，這段應該是漏掉了，我在這先道個歉）當時其實已經有一位大哥在那邊喬事情了，我覺得您直接把人就強行帶走，而且仁兄二號就直接在旁邊喊「警察迫害人權！」我覺得如果是警察，他也不好下台吧。可以在那邊跟他說警察不能把人帶走，但不能直接把張小姐拉走。他在聽我們講，我們也該讓他把「廢話」講完。<br />
Fullfitz兄，我覺得這件事情是個技術層面的事情，當時警察其實也只說說而已，我並不覺得他真的會執行那一條，雖然我也覺得那一條法律有問題，但是我不是專業人士，現場站在張小姐立場的人並不少，而且警察也並不是沒聽我們跟他的溝通。我覺得你的回答有點小情緒化了。基本上警察對當天抗議團體持不錯的印象，秩序維持的不錯，也沒什麼大的衝突。我承認有時候警察真的很機車（比如我被開紅單），但是不能因為他是警察就說他們不對（不以人廢言）。<br />
技術層面的事情其實有點小麻煩，彼此雙方認定的東西會有所差距，通常看到警方直接過來，都會覺得他是要執法，但是沒辦法瞭解會弄到什麼程度。其實我覺得雙方有點小誤會。當時一位老記者也跟我說，大家各讓一步其實就沒事了&#8230;我覺得如果能夠搞定警察，能夠不要讓他們找碴，對讓保留樂生的聲音發出去會有相當大的幫助。適當地退一步其實有時候是進更大一步，當然，退一步不包括讓他們把張小姐帶走，那樣太過份了。<br />
Torrent兄，感謝你肯定我跟警察哈拉這件事。雖然其實我的出發點是只是想瞭解發生什麼事，沒你說的那麼好。「法律有問題，執法者有無責任，這是紐倫堡大審的公案」這一方面我不熟，可以給我一些參考的資料或書籍嗎？我會很謝謝你的。<br />
現在看起來，是我廢話太多了，哈哈，打擾大家了，就此打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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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無差別格逗留</title>
		<link>http://www.blackdog.idv.tw/wordpress/index.php/2007/04/16/whysobad/comment-page-1/#comment-54</link>
		<dc:creator>無差別格逗留</dc:creator>
		<pubDate>Tue, 17 Apr 2007 09:13:5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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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strong&gt;415挺樂生外一章-警察國家的幽靈仍在台北街頭徘徊...&lt;/strong&gt;

原本是一場一點都不悲情的歡樂挺樂生遊行，做為一個低調的bloger，直到出發前才偷偷的加入吉翁公國大隊...直到張翠容的出現...</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415挺樂生外一章-警察國家的幽靈仍在台北街頭徘徊&#8230;</strong></p>
<p>原本是一場一點都不悲情的歡樂挺樂生遊行，做為一個低調的bloger，直到出發前才偷偷的加入吉翁公國大隊&#8230;直到張翠容的出現&#8230;</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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