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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體」、「獨立媒體」和「個人媒體」

上週和本週,在世新新聞系小世界(過了)和輔大新聞系(26號週三下午1:40、文友樓303)各有一場分享討論,以下是一個不準確的講綱(講不完、當然,也會脫稿)。

———–

我想談一談「主流媒體」、「獨立媒體」和「個人媒體」。

先從最近的一個事件談起,我們比較一下中時和苦勞網的報導:

五秒鐘說個故事

先從標題開始看,中時的標題下在「嗆扁」和「耳光」、中時電子報的標題下在「嗆扁」(「樂生」兩個字在兩篇報導的標題裡,都沒有出現);苦勞網不以「嗆」,而以「陳情」描述樂生保留團體生當天的動作、並以評論性較強的「人權不可得」下標。

標題是這樣的一個東西,如果要給你五秒鐘說一件事,你會說什麼?因為只有五秒鐘,所以你一定得注意到聽的人的「脈絡」、要用他已經理解的事情來說這個新聞,再來,它未必是報導裡面提到的重點,但必須是引人注意的。當天樂生保留團體的動作,首先是在園區外面靜坐、演說、希望見到總統,這跟 「嗆扁」是有距離的(苦勞的標題,指的是這一段),但是中時的「嗆扁」,說的不是場外的動作,而是樂青成員後來進入會場、在陳水扁的發言要結束的時候,大聲表達訴求的動作,這種動作,在最近幾個月經常發生、不管發言的人說什麼,媒體一律用「嗆扁」稱之,所以一提,大家就已經有預設的想像、和某些事件產生了關聯,這就是我說的脈絡。

苦勞網的脈絡則是這樣的,三年多來,一直對樂生保留運動作著報導,樂生的陳情者也將常被驅離、被逮捕,而樂生所訴諸的「人權」,也是苦勞網讀者耳熟能詳的;如果只看標題,讀者也可以以其預設的想像,理解這一天發生了什麼事。

對重點的詮釋

我們再到內文去看,「場內嗆扁」的這件事,其實三篇報導著墨得都不多,這個事情一閃而逝,可寫的不多,但除了「嗆扁」之外,還發生一個插曲,就是 「耳光事件」,我們看到同一個媒體集團的兩篇報導,對此的描述:「自稱受難家屬的來賓,突然氣憤走向女學生,當著總統面前甩了女學生三下耳光」、「在國安人員架離的混亂過程中,有一名女生遭到一位綠色支持者甩了好幾個耳光。」苦勞網的報導是「也許因為剛剛有『紅衫軍』抗議過,樂生成員的抗議,引起了台下部份群眾的反彈,有人揮掌意圖毆打抗議者,還有人在一旁起鬨叫好」,顯然比起中時的報導要沒有戲劇性多了。

到底抗議的小管,被甩了幾個耳光,說老實話,我沒有查證、到底是什麼人去甩耳光?我也沒有去追,因為,我並不把這個當作重點,那麼,到底是幾個耳光?打人的又是誰呢?在幾秒鐘、四周圍著維安人員的狀況下,一個上了年紀的人,可以對一個年輕的女生連打「三個」到「幾個」耳光,好像有點匪疑所思,而根據後來的這篇投書,甩耳光的人,是「蘇東啟案受難者」,那他怎麼會自稱「受難者家屬」?又或者僅僅用「綠色支持者」一筆帶過就可以了呢?是受難者或家屬就必然是綠色支持者了嗎?(我的猜測是,「嗆扁」和「耳光」是新聞處理上被要求的重點,所以被硬拼湊出來的片段)

所以,我們可以進一步看,中時的報導處理,雖然以「嗆扁」為重點,但並不企圖說明「嗆扁」的真象,它只是在重新提醒一些在大家腦中既有的印象而已,這樣把報導包裝起來,讓很多也只花了五秒鐘看標題的人,並沒有得到任何的「新消息」。

判斷應該被看到

當然,這是在編輯台上處理過了的結果,中時兩篇報導的內容,都不止如此而已。

當天發生了不少事情,其實中時的報導也有提到部份,但是,在「嗆扁」和「耳光」的強光下,都顯得暗澹了。

那麼苦勞網的處理呢?我花了很長的篇幅,在說明人權日當天樂生保留團體,因為「集會遊行法」的規定,遭到警方三度驅離的事情,民主運動的前輩,在這座監獄作的犧牲,不就是為了讓人民在公領域裡,有更多的言論、集會結社與政治的自由?那麼在國際人權日這一天,用戒嚴體制遺緒的法律去對付請願的人民,這是我看到的重點,在中國時報曾薏蘋的那篇報導也注意到這件事,所以報導一開頭,就寫「人權日在人權園區,卻爆發枉顧人權的憾事!」這句話是「評論」,報導夾敘夾議,我覺得不是壞事,但可惜的是,在「敘」的地方沒有能把「議」給論述出來,也許,報導不是論理,不需要那麼多的論證,但如果要「夾敘夾議」, 就不能不注意這個問題,中時的報導,雖然已經有了問題意識,但卻受到「衝突」這一個岔出的重點影響到了。

苦勞網和中時一樣,有它自己的脈絡,這個脈絡與其立場有關,我其實一直不大覺得作為「獨立媒體」的苦勞網在這些事情上,跟主流媒體有什麼不同,在一個事件現場,什麼事是重要的,什麼事是不重要的,我也不覺得有絕對的標準存在,但是「判斷」與「脈絡」應該要被看到。

接下來,再談「個人媒體」。

「個人媒體」的震憾

還有這一篇我在後來寫在部落格上的:

個人媒體的重要特色,是「第一人稱」,在敘事上,同樣有「判斷」和「脈絡」,但是彈性大得多,在這幾篇文章裡,有資料整理、雜感、轉貼的東西、評論,也包含了各種各樣的媒材,「說故事」的工具和形式變多了、內容也變豐富了,但是不見得能把事情有效率地說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苦勞網在內的媒體,以「第三人稱」敘事,這產生一種暗示,那就是他們在報導「事實」,而「事實」,就像他們說的那樣,他們給了你「完整」的資訊,在他們所定義的「完整」之外的訊息,並不重要(如果主流媒體相互吵起架來,他們會說,我們報的才是事實、才完整,別人報的是假新聞、是片面的;而不會說各自有各自看到的面向,我們報的都是部份事實)。

這種暗示,是絲毫經不起檢證的,只要我們比對苦勞網和中時的三篇報導的描述,就會發現,他們距離「完整」有多遠,而尤其在Hetero的文章裡,我們也將發現,這些報導,遺漏了多少的東西。新店軍監的這個現場,還有1210當天,現場最多的一群人,都在媒體的報導中消失了。所以,當我試著把我看到的也寫出來的時候,更多的消息浮現出來了。

一個已經過去了的現場,像是重新活過來一樣,越來越多的訊息,透過對話、補充、連結冒出來,越來越多的觀點開始流轉著。這像給傳統媒體(在這個意義下,苦勞網也是傳統媒體了)一記耳光,沒有傳統媒體強調的專業倫理與專業技巧,但不是一個「個人媒體」,而是許許多多個「個人媒體」,把「接近事實」這個傳統媒體所宣稱的光榮傳統,往前推了一步,它們在證明傳統媒體跟「事實」距離有多遠。

在經營苦勞網一段時間之後,「發現」了個人媒體,對於我來說,這是個震憾;透過對話,「真象」可以是多義的、不斷發展的,這使得媒體傳統所持守的防線,鬆動了。

「傳統媒體」完蛋了嗎?

不過今天,我們先不看(複數的)個人媒體的運作規則,回到我們關心的「傳統媒體」來看,傳統媒體完蛋了嗎?

這麼說吧,如果傳統媒體的價值是依靠著一些不存在的信條而存活著的,那麼,對不起,它們早就已經死了,在這裡,只有「任意」的描述,不存在 「完整的事實」,「第三人稱」的寫作與立場,跟「公正客觀」一點關係都沒有;連「部份真實」都難如登天。但是,別鬧了,傳統媒體從來不是靠「信念」活著,而是靠「市場」、靠有人,而且有很多人要看。

它們因為他們的限制而可以存活,在電子媒體,這個限制是「時間」、在平面媒體則是「版面空間」,你只有一分鐘、只有15平方公分,好,把話說完。這意謂著什麼?在資訊爆炸的時代,這種限制,意謂著最珍貴的資產:有效的資訊。

如果我們不把「公正客觀」當作一種價值、一種信條,那麼它可能是,不要太過滲入個人情感,而讓你連話都說不清楚的技術性提醒,我在前面說過 「夾敘夾議」的問題,在過去討論文章寫作的脈絡裡,「夾敘夾議」是一句讚語,「敘」和「議」相輔相成,一個人一面議論,還可以一面把故事說清楚,這是一種寫作的境界。

如果我們重回新聞訓練的說教,把它們只是當作一種技術性的提醒、而不是一種不可挑戰的價值守則呢?今年3月11號,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一句「假記者」引起了許多的討論:

記者與新聞事件的關係

這裡面,也包含了其實我一直搞不大清楚是什麼的「公民記者」的討論;如果公民記者意謂著報導者與新聞事件之間不同於一般記者「旁觀者」的位置的話, 那麼,難道他們不應該思考怎麼把話說清楚、讓別人了解嗎?3月11號那天,苦勞網特約詩凱一屁股坐進了樂生抗議的隊伍中,他跟我說,今天他要參加抗議,我點了點頭,說今天我來寫,而沛然則拿了相機站在外面,但是到了後來,他也跟著大家一起喊口號,我走到他身邊說了一聲,你長得那麼「大叢」,這樣要注意,警察也會抓你,他也跟我點了點頭。後來兩個人都被抓了,我提著不知道是誰傳給我的詩凱的相機,回辦公室發稿。

12月12號,樂生陳情者都被擋在新店軍監外面的時候,我有記者證,回到現場,也在評估,是不是要跟著「嗆」?但一來越來越感覺氣氛不 對、二來也是樂青有人進來了;第三,更重要的理由是,我想要跟陳水扁、翁金珠討一個說法,所以我留下來了,也要到我要的東西;在漢生立法的過程中,我寫過一篇充滿怒氣的文章,同時間,苦勞網的記者中佩,卻始終盯住立法院的進度,把立法的狀況,一篇篇詳細地寫出來([1][2][3][4]以漢生條例檢驗第三勢力),讓大家對這一個誰也難搞得清楚的「黑箱」起碼可以被大家知道得更多一點。

「涉入」的準則是什麼?簡單地說,就是沒有準則。

這種情況,只在像苦勞網這樣的「獨立媒體」發生嗎?請再看看周富美(自述)事件吧:

有的時候,甚至可以說是經常地,記者是被逼著反抗的,對於有權力的官方、資本,也對著自己的老闆,而且,在他們的集體性出現,能夠提供足夠的支援之前,這種反抗,往往都只能是個人式的、什麼時候該做什麼?當然,也就更沒有準則。

小結

這篇文章距離「寫完」,還有很大的距離,不過該小結一下了;我把媒體的「客觀性」當作一個「技術性的提醒」,而非「價值」、這是在回應「主流媒體」 對「公正客觀」的說辭;它被當作閃避立場,與批判性地對待「媒體思考脈絡」的遁詞,媒體應該重新去找它自己的價值、不應該用謊言來取代這一個價值。

而「有效的資訊」是傳統媒體在資訊爆炸時代的立基條件,對事件的「簡化」同時具有「價值」與「技巧」的意義,我不認為「個人媒體」具有取代傳統媒體的能力,但它可以是一面鏡子、一把手術刀,也有機會與傳統媒體共同發展成為一個更有效的資訊系統,不過那得要傳統媒體有所覺醒才成(也許大家可以比較一下傳統媒體的網站,有沒有能力掌握結合「資訊流」的能力,嗯,可能還有guts)。

至於記者,我只提出了問題,也希望大家不要等待類似「標準作業流程」或者「採訪報導準則」這樣的答案,事情不是那麼簡單(或者說麻煩)的。

2 comments to 「主流媒體」、「獨立媒體」和「個人媒體」

  • ginger

    「媒體應該重新去找它自己的價值、不應該用謊言來取代這一個價值」我同意你的說法,很精準的抓到了傳統媒體的要害。
    媒體形塑的公正客觀,往往是自己訂下的價值判斷,不論是市場考量或政治考量。決定「價值」的人,往往是由一群擁有相同價值認同的人組成,也就是所謂的共犯結構;相同的市場觀,相同的政治信仰,卻操弄著主流群眾,相對的,弱勢就愈來愈墊底。多數人受到這些媒體影響,不斷形構,牢而不破的脈絡。

  • [...] 「主流媒體」、「獨立媒體」和「個人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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