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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與網路媒體的「領域」

上一篇是新媒體的挑戰–「網路新聞學」要談什麼?

這堂課進行的時間,正是三鶯部落被拆光的時間,關於三鶯的報導請參考這裡

讓我們回到Google新聞的話題。Google並不生產新聞;來到它的首頁,在頁面最頂端的搜尋框的下面,則寫著「350個新聞來源,讓您搜尋和瀏覽最新資訊。」在它的英文版,則是「Search and browse 4,500 news sources updated continuously.」(當然,這是目前的數字,它們勢必還會再增加),而在新聞列表的頂端寫著「…分鐘前自動產生」。這代表著什麼呢?而如果,我們用傳統一個網站三個layout:首頁、分類列表、單篇文章來分析Google新聞與Yahoo!(奇摩)新聞,你會發現,兩者之間,除了版面設計,以及廣告的量之外,最大的差別就是,Google是根本沒有「單篇文章」這樣的頁面,而是將每一篇文章都直接連向它的來源媒體的網站。這意義又在那裡呢?

Google新聞:繞過編輯台

比較起來,Google新聞更像是一個「搜尋引擎」的變體,只不過它將搜尋的範圍縮小在「新聞媒體的網站」,並給它們做了些分類,這樣而已;所有的「新聞頁面」,都不經過人手,而是經由程式的運算、自動產生的。Google新聞透過一種叫作「信賴域搜尋」(Trust Search)的方式,依據「資訊內容的充實度、提供該則報的媒體以何種陣容採訪該則新聞、或刊登報導的網站受歡迎的程度將資訊數據化,並以此進行信賴度的檢測。」也就是說,Google是用大量的資料做基礎,用公式計算哪一則新聞該被放置的位置。

這個作法,徹底挑戰傳統媒體對於「編輯」的看法;不管是平面或者電子媒體,一天之中,哪些新聞重要,應該做大、哪些不重要,簡單處理一下就好,或者跟本不處理、或者需要經過怎麼樣的加工,這是「編輯台」的權限;在傳統媒體的內部,「版面」及「時間」的限制,是構成編、採之間分工(或者說權力落差)的客觀條件;在這個客觀條件下,就產生了許多主觀的考量,如媒體的政策與方向、對於新聞價值與市場的判斷,乃至媒體與其管理者的政治利益…等等,有人以「專業」稱呼之,有人則根本認為這種「主觀」完全是一種媒體的「暴力」;回到媒體內部來看,新聞價值的判斷,如果缺乏良好的溝通,很容易產生媒體老闆、編輯台與記者之間的「專業自主性」的衝突;總而言之,這幾乎是傳統媒體的一個「永恆問題」。

但是,在Google新聞裡,球被丟到機器的手上;對於在乎傳統媒體在編輯上「專業」的人來說,這簡直是無法忍受的一件事情;媒體在編輯上的「專業」是構成一個媒體的「價值」與「市場區隔」的關鍵,Google新聞這種用機器取代人的作法,簡直是對傳統媒體的價值的蔑視。但,對媒體的價值判斷持批判態度的人,對於Google新聞讓讀者繞過媒體的編輯台,直接接觸到觀點不同的各種訊息的作法,可能會大聲叫好:誰要你們幫我們選擇,我們該知道些什麼?

當然,一則新聞是不是能夠通過編輯台,被發佈出去,或者在通過編輯台的過程,經過了怎樣的處理,這個Google新聞仍沒有辦法過問,但是,它所造成的效果是,在台灣,對於一件事情,它可以收集350個媒體不同角度的報導、在英文(美國)的Google新聞,甚至有超過4,500個媒體的角度可以給讀者自己參考;而這些媒體,可能就可以包括許許多多在主流通路中,很難被送到讀者手上的媒體(像是地方性的媒體、小眾及小市場的媒體;以及西方 的讀者,也可以看到中東或亞洲等地區媒體的觀點),以及依據讀者的閱讀習慣,會被忽略掉媒體的訊息(像是習慣閱讀自由時報的讀者,也會看到中時、聯合的新聞)。

繞過編輯台之後,看到的世界,變得比較不一樣了,如果從媒體的「專業」尊嚴,或者讀者的「知的權利」等不同的角度來看,可能會有很多不同的論點會跑出來,本來,在資訊快速流通的時代,網際網路的發展,就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去閱讀不同的訊息,你可以跑遍所有媒體的網站,去一一瀏覽,而Google新聞做的,只是創造出一個資訊匯流的平台,讓這件事情,變得更方便,我們從這裡開始,漸漸可以開始描繪「新媒體」的一些長相。

從一個官司說起

不過,如果我們只是用「專業尊嚴」跟「知的權利」,這種事情來討論「新媒體現象」,那未免顯得幼稚了些,對傳統媒體與「新媒體」關係的爭執,更核心的,才不是這些咧;是「商業利益」。

傳統商業媒體的生存,靠的是「通路優勢」下創造出的廣告利潤,而一個媒體的「品牌」或「風格」的樹立,也無非是要創造出自己的「通路優勢」出來,網際網路這一個強勢的通路出現之後,所有的媒體都感受到它的壓力,除了專注在固定客源的小眾、地區,媒體之外,沒有一個大眾傳播媒體會忽視掉上網去競爭這件事情,媒體的網站,一個一個的建立起來;平面媒體的廣告市場價值,是以「空間」,像是版序、位置、大小;而像電視和廣播這種電子媒體,則是以時間,像是時段、長度…等被決定出來的。

那麼,網站呢?

首先被注意到的是,嗯,一個網頁看起來像一份報紙的一個版面,所以,應該是「空間」吧,找到網頁的「甜蜜點」、放一塊幾像素乘幾像素的「banner廣告」;可能有人會說,「你看,網路廣告可用flash動畫、可以做特效、可以輪播,還可以讓顧客直接連結,要多炫有多炫、要多方便有多方便;它比平面的廣告還要好!」

是嗎?過去和現在,都有很多人這樣想,用傳統媒體作模型,這種思維無可厚非,不過,我們再來看看Google新聞在這裡所造成的衝擊:

2002年12月,日本東京的讀賣新聞對一間叫作「Digital Alliance」 的小公司提出了智財權的訴訟,理由是這間公司提供了一個叫作「Line Topics」的服務,動態地提供日本雅虎新聞的各分類新聞的標題與連結,讀者在閱讀網頁的同時,可以透過這些標題連結,點入雅虎新聞的網頁,閱讀新聞。 讀賣新聞的論點是,把新聞賣給雅虎公司刊登,這是一種商業行為,Digital Alliance利用標題建立連結,連到雅虎的新聞,並沒有付費,讀賣新聞認為「標題是讓人一眼就能看出整篇報導內容要旨的著作物,Digital Alliance對這些標題的引用,踰越了智財權的『合理使用範圍』」,意思也就是說,讀賣新聞希望阻止沒有經過授權(付費)的網頁標題連結。

「超連結」是HTML網頁的重要特色之一,一個連結的構成,分成「連結網址」和「連結文字」兩個部份,就像是我可以這樣連結到一篇文章,也可以把一篇文章的標題,當成連結文字:「新媒體的挑戰–『網路新聞學』要談什麼?」;而像後者這樣的連結,複製了要連結過去的那篇文章的標題,如果這篇文章是讀賣新聞的文章,他們認為這將構成侵權。

這個事情,聽起來有些誇張,為什麼讀賣新聞這頭大鯨魚,要挑上一隻小蝦米下手?原因很簡單,在太平洋的彼岸,一頭更大的鯨魚游過來了,那就是Google新聞!

Google新聞來了

「其實提起這個訴訟的真正用意,是為了牽制Google新聞。最近已經傳出Google新聞即將登陸日本的傳言,如此一來業界勢將受到極大的打擊。 因此,我們與Digital Alliance打起官司,是為了藉由勝訴製造出一些可循的先例。」2004年3月,東京地方法院做出讀賣新聞敗訴的判決,半年之後,Google新聞正式登陸日本!(雖然在日後,讀賣新聞又獲得上訴法院的勝訴判決,但勝訴的理由並非智財權的關係,日本高院也透過這個判決,確定「標題連結」並沒有著作權)。

我們在比較Google新聞與雅虎新聞網頁的結構時候,曾經注意到雅虎新聞是將各傳統媒體新聞的內容「抓」到自己的網頁裡面去的,在這些單篇新聞的頁面裡,有雅虎自己賣的廣告,對於各傳統媒體來說,讀者去雅虎看了新聞(和廣告),就不會到自己的網站上看到新聞(和廣告),這會使得自己新聞網站損失廣告的瀏覽和點擊數,從而使這些廣告的售價下降、失去利潤;但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讀者,是透過雅虎新聞,而不是各新聞網站來閱讀新聞,這是「資訊匯流」的通路優勢,在不想違背「時代潮流」的條件下,所以透過交易,把自己的新聞賣給雅虎,這樣,雖然失去自己網站的廣告收益,但從雅虎那裡得到的會更多;這是傳統媒體打的算盤。

可是現在問題來了,Google新聞的作法,是不抓全文,只提供「標題連結」;如果在「標題連結」上不能主張智財權,那麼大家就失去了跟Google談判的籌碼;當然,後來既然這些傳統媒體沒有辦法拒絕雅虎,當然更沒有辦法拒絕Google(他們有這個guts,拒絕Google的搜尋、把Google的機器人擋掉嗎?),而且,Google新聞直接連結到各媒體單篇新聞網頁的作法,讓這些傳統媒體,照樣可以在他們的單篇新聞裡面賣廣告, Google新聞與搜尋引擎的運作,讓這些新聞被看到的機會大大增加;在以市場為考量的條件下,沒有錯,傳統媒體編輯台上,決定新聞的重要性順序的機制,現在讓渡給了機器和公式運算,但是起碼,它們還是可以繼續賣他們的廣告,對抗是沒有用的,漸漸地,傳統媒體都接受了、甚至熱情地歡迎Google機器人的造訪了。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傳統媒體(和他們的網站),並不會因為類似Google新聞,或者雅虎新聞這種「新聞平台」的出現而被打垮(當然,不然Google和雅虎的新聞內容從那裡來?);但是的確有一些東西變得不一樣了,過去的代表媒體編輯權威,與廣告價差的「頭版」、「頭條」這些東西不再重要了。在網路上,來自各媒體的訊息被打散、又重組了起來;過去,是傳統媒體的編輯台在架構這些訊息,但是現在,這些架構的權力,則移轉到程式和使用者(定製的閱讀器,這將在後面介紹)的手上。

廣告怎麼賣?

讀者願意花錢買下一堆紙張來閱讀,或者願意把時間花電視機和收音機前,那是因為媒體創造出他們願意消費的內容,這些紙張的「空間」,或者節目的「時間」,就成為媒體利用內容,所創造出來的「通路」,這是具有經濟價值的、可以販賣;一個讀者一天通常只買一份報紙,花個二十分鐘的時間把它看完,視線在這些紙張的空間中移動;一份報紙頂多幾十個版面、放在架子上露出來的「頭版」不過就幾十平方公分大小,廣播和電視,一個鐘頭的節目,頂多插入二十分鐘的廣告,分散在節目的各個段落中,廣告版面及時段的價格,是被它的「有限性」,以及與媒體內容的「鄰近性」定義出來的。讀者在媒體創造出來的「空間」和「時間」範圍內接收訊息,但是,到了網路上,卻不是那麼一回事兒。

從Google新聞、RSS閱讀器、MSN、Twitter…這些資訊工具上接收到資訊之後,讀者通常連結到,好比說是中國時報的某一篇內文頁面,讀完這個新聞之後,就把網頁關起來,或者移到另一個網站去了,當所有的訊息都被拆解、重組之後,讀者並不停留在這個媒體的限制內瀏覽;這也就是 說,網路上的瀏覽,是從固有的「時間」與「空間」的邏輯下跳脫出來,而自行創造出了另一種新的序列出來。螢幕上的網頁,固然有跟報紙版面相類似的「空間」限制,但網路瀏覽的動線,卻不像是閱讀一張報紙那樣在紙張的版面上挪移,而是快速地從一個頁面、到另一個頁面,讀者在不同頁面之間的移動,理由可能千奇百怪,但這些不同的資訊與資訊之間、資訊與讀者之間,總是存在著某些「關係」;而這些「關係」、這一個隨時重組的網絡,也就成為網路媒體所創造出的「通路」。

也因此,在網路上,可以出售、定價的,不再是傳統媒體的「空間」與「時間」,而是「關係」。我們從Google的廣告類型:AdwordsAdsense來 看。Adwords指的是「關鍵字廣告」;我們只要觀察一下自己的在網路上的瀏覽行為,就可以發現,我們不大可能記住一堆的網址;或者把成千上萬的資訊都記在我們的「書籤」裡面,上網要找些什麼東西的時候,就依靠比較符合我們一般使用直覺的「關鍵字」,上搜尋引擎去搜尋;假設,我要大家寫一份報告,說明什麼叫「web 2.0」,你想到的,可能是馬上上Google雅虎搜尋一下,這個時候,我們可以觀察一下出現在搜尋結果頁面右邊,或者頂端欄位上的「關鍵字廣告」,事實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最近在電視廣告裡,有非常多的廣告最後,都會告訴你「上網搜尋關鍵字(保住毛囊、1起+入、小巢…)」,這種「整合行銷」的手法,進行宣傳(不過有沒有用,還有待證明)。在台灣還相對佔有優勢的雅虎,目前也在強力促銷這個商品;而除了關鍵字廣告Adwords之外,Google更厲害的殺手是「內容關聯性廣告(Content-Targeted Advertising)」Adsense;這是利用任何網頁內文中的字詞的關聯性,演算出適合的廣告內容,Adsense再配合「回饋機制」,讓願意在自己的網頁上放上 廣告的人,可以分配到部份利潤,這使得越來越多的網站對此感到興趣,也使得Google廣告深入到網路的每一個角落。

媒體的領域

你會發現,通常不管是「關鍵字廣告」或者「內容關聯性廣告」都不會在頁面中佔據太明顯的地位,它的邏輯是「準確」,與平面廣告,或網頁裡的「banner廣告」以佔據空間與視線的邏輯不同;在商業性的環境下,「廣告」是媒體的生存基礎,所以用「媒體在賣什麼東西」來觀察,則對於這個媒體的「領域」的掌握,有一定的準確性,就好像人活在陸地上、魚生存在水裡一樣,傳統媒體生存的領域,在較符合我們直覺的「空間」和「時間」裡面;而網路媒體, 則存在在綿密的「關係」網絡領域中。而網路媒體的這個跳脫我們直覺的「空間」與「時間」的生存方式,使得任何一個傳統的媒體機構,無法透過它的媒材,將讀者留在這個媒介上,切換網頁的速度,以及網際網路可以提供資訊的數量,遠遠超過你用選台器不斷換台的速度,當然更遠遠超過你在不同的平面報紙間切換的速度;你的媒體的網頁,漸漸從你的「網站」裡脫離出來,這些「單子化」的網頁,再與其他網站的資訊,依據讀者的需求,而隨機地重組成一個個不同的關係網絡; 「領域」的改變,代表的生存方式與權力的改變,這是我們在觀察網路媒體現象時,所必須注意到的。

下一篇是「資訊的加法和減法

3 comments to 傳統與網路媒體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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