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八號婦女節,是一個勞工的節日,全名應該叫作「國際勞動婦女節(International Working Women’s Day)」,它的來源可以追溯到1857年,美國服裝紡織女工針對工時和工資的遊行;之後,美國、歐洲的女性勞動者,幾乎年年在三八發起遊行,上個世紀初,在遊行中喊出「麵包與玫瑰」的口號,最為大家熟悉(巴戈「反叛的女孩要麵包也要玫瑰」:[1]、[2])。
不過,三八雖說是「國際」勞動婦女節,不過它卻沒有得到台灣政府的承認,1993,政府宣布將「婦女節」跟「兒童節」合併成「婦幼節」;這種不倫不類,而且帶有嚴重性別分工歧視(孫瑞穗:被遺忘的正名:荒謬的台灣「婦『幼』節」)的節日,一年「譙」它一次不為過;「婦女節」併成「婦幼節」,一起放假,說是要讓家長放假陪小孩;不過2001年,「婦幼節」這個假,又被收了回去。說起來,這個國家還真是嚴重脫節加上失憶(不過不只是國家脫節加失憶,三八這一天,除了日日春的活動,跟女性勞動者有關的,只有這一群女工出來爭取升遷的權利)。

三月八號苦勞網的報導
好了,「譙」完了回歸正題,今年三八這一天,原住民全國串聯,發動了「為尊嚴而走」遊行;同一天日日春也有遊行,苦勞網出動了兩組人,分別做這兩場的報導。我和光瑩、育真負責原住民這一場:
- 【即時報導】2008/03/08 am10:40 全國串聯 狼煙四起 原住民族308為尊嚴而走正式展開
- 【即時報導】2008/03/08 am12:40 原住民族為尊嚴而走 總統府前行動結束,下午在台北車站舉行音樂會
- 2008/03/08 原運新血注入,星火再將燎原 308行動結束,代表一個新的開始
前面兩則,是光瑩和育真打電話給我回報現場狀況,我在家裡寫出來,這是苦勞網從1998年中華電信反釋股與美濃反水庫在立法院前行動報導開始,發展出來的即時報導的方式,本來是針對有時效性及即時動員意義的消息傳遞,後來,像是遊行這種耗費時間體力、加上記者大多是義工,時間零碎,很難完整處理完,像這種遠距寫稿的方式,可以省去不少力氣。
在電腦前面的人,接電話、記下現場的狀況、找資料補充,也可以順便監看電視,如果有媒體用SNG亂報,馬上回報現場(可以即時發動反制、還有過電視台記者真的在現場被堵…)。
其實,對於這一場從台東開始延燒起來的遊行,之前真的沒有太多的掌握,寫完中午的稿以後,親身到了火車站演唱會的場現,看到了許許多多的年輕臉孔,完全可以體會胡德夫的激動:「以前原住民遊行都是老人,這一次都是年輕人(當然老人也有來啦!),這是原運的希望。」
從馬英九在溪洲部落的那段名言說起
嗯,一方面,看到原運再起的星火,讓人興奮,但另一面,也讓人看到,原鄉和都原的問題,數十年來依舊;本來,原住民的問題,不是一個現代資本主義或民主政治的邏輯所能解決的問題,如果沒有足夠的力量,逼迫社會的「多數人」必須接受「原住民族」的存在,是沒有辦法碰觸到原運核心的「土地」與「文化」的議題的,主流思維的預設值,我們可以用馬英九在溪洲部落,那段曾經引起政治口水的話來看:
你既然來到我們的城市,就是我們的人,你來到台北就台北人,我把你當人看,我把你當市民看,要好好的把你教育,好好的提供機會給你,我覺得應該這樣子做。所以我覺得原住民的心態,要從那個地方調整,我來到這個地方,我就要照這個地方的遊戲規則來玩。
字面上看,馬英九的確有不把原住民當人看的味道,不過如果非要這麼說,是曲解了他的意思,這一段話的核心思維,是「同化」,要讓「生蕃」變成「熟蕃」,一直以來,從殖民政府,到國民黨的思維,都是這樣的;三月八號,遊行分了一隊去馬英九總部,總部的人說「你們的訴求,跟我們的白皮書相近。」聽到這句話,有一些愣了一下,我得承認,這一次總統大選,白皮書什麼的,我是一個字也沒看過,2000年,收集、判讀了一堆總統候選人的白皮書,後來發現連一點點的「參考價值」都沒有,後來就對這東西提不起勁兒來。馬英九的原住民政策,可以看這裡;這一份原住民政策,跟國民黨黨綱比較起來,是有一些不同:
國民黨黨綱行動綱要:伍–社會要關懷之「建立完整社會安全體系 重視多元文化福利」
關懷原住民發展 保障原住民權益。
致力原住民法制建設,強化其政治參與,完備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保障制度。
加強原住民幼兒教育,提供原住民學生就學補助;培育原住民專業人才,擴大辦理「原住民族學院」,改善原住民網路學習環境,全面提升原住民教育品質。
發展原住民經濟產業與文化事業,健全原住民醫療服務,增進原住民職訓就業機會,促進原住民人才回鄉服務。
這一份黨綱,可以說完完全全是一份「同化」政策,把原住民當作一個個的個人,只是「原住民政策」,其終極的圖像,是將原住民同化成漢人,將原鄉同化成「有特色」的漢鄉;而不是「原住民族」政策。
原住民族不是少數民族
這有什麼不同呢?在這一篇報導裡提到,卑南族卡地布部落的頭目說:「原住民族不等於少數民族」,原住民比漢人少很多,當然是「少數民族」啊,為什麼不是?
舉例來說,美國的「非洲族裔」也就是一般說的「黑人」,在美國社會是「少數」,也是「弱勢」,但是他們跟美國的印地安人是不一樣的,印地安人有固有的領域、有聚居的族群,以及其傳統的文化,但「非洲族裔」並非如此,同樣是「少數」,「非洲族裔」是「少數民族」,但是印地安人,就是「原住民族」。
所謂的「原住民族政策」是針對整個民族,包括他們的土地、文化,而不僅僅是針對這個弱勢群體裡的「個人」的政策。
簡單地說,就是外來的強勢族群,將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佔領之後,回過頭來,再將這個國家的部份主權讓渡回去,交回給原住民族的政策;從憲法的層次來看,這種「集體」的權利,可稱之為「民族權」,不同於一般的基本權利,它具有「主權」的色彩,也就是把原住民族與他們所在國家的主權視為一種「準國與國的關係」(國際上有以「第四世界」稱呼全球原住民族的說法)。
所以,當部落來到「漢人頭目的所在地」,要跟他進行「國與國的談判」,這句話一點也不是說笑的。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上、中、下」, 在2006年聯合國大會上通過,其中清楚揭櫫原住民族「自決」的權利,「自決」不是對一般國民的「平等權」或「基本人權」,而是「原住民族可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與自由追求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也就是原住民族可以選擇建立「國中之國」。(宣言通過的過程,請參考iamyedda:《聯合國原住民族 權利宣言》二、三、四、五、六、七)。
回到馬英九的原住民政策來看,他提出了:
面對原住民族自治的願望,政府應以穩健可行的政策推動,不應隨意承諾,讓原住民族一再失望。我們認為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加速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或「行政區劃分法」以及相關配套法令,在條件成熟地區,先行試辦有實質內容(賦予人事、財政等權限)的原住民族自治,包括設立原住民族議會,議決有關全體原住民族自治事項。透過經驗累積,發展成功範例,進而逐步推廣原住民族自治區。
兩黨原住民族政策
跟國民黨黨綱相較,他起碼認識到了有「原住民族自治」這件事,馬英九的「溪洲部落談話」,是對都市原住民說的,也可以這樣解讀,馬英九端出漢族大頭目的架子說道:「你們來到我們漢人的地方,就要學我們漢人的規矩,不要一整個『生蕃』的樣子,要照我們的規則來玩!」那麼,在原住民族的地方呢?或者,更 基本一點,有沒有「原住民族的地方」這樣的地方,可以照著原住民族的規則來玩呢?在語意上,馬英九的話,的確也有這樣假設的意思在。
國民黨「比以前進步」,有用嗎?謝長廷的政見更進步,他還明確地提出了「準主權關係」、「準國與國關係」、「新夥伴關係」這些概念;前面兩個,跟前面提到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精神相符,後面那一個「新夥伴關係」,則「移植」自陳水扁1999/09與十一族原住民代表簽下的承諾(詳細資料:原住民族和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
- 承認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
- 推動原住民自治
- 與台灣原住民族締結土地條約
- 恢復原住民族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
- 恢復部落及民族傳統領域土地
- 恢復傳統自然資源之使用,促進民族自主發展
- 原住民國會議員回歸民族代表
說到這裡,我得再說一下,為什麼我對解讀白皮書「提不起勁兒來」了,這些白皮書,讀來讀去,都不過是「語藝」的研究,沒有實質意義;就拿這個「新夥伴關係協約」來說好了,它可不只是白皮書,而是正正式式對十一族原住民族代表的「契約」,結果呢?「原住民族基本法」在2005年通過。別說立法層次的相關配套法律措施沒有出來,這個「基本法」對於行政、司法機關根本沒有「拘束力」,連「參考」價值都沒有;以上種種承諾,不過是空話一句。
那麼,馬英九的政策比國民黨黨綱進步、謝長廷的政策又比馬英九進步,又怎麼樣?印象裡,我並沒有聽到過從馬英九的口裡說出過「自治」這件事情的,他自己的「原住民政策白皮書」不知道他自己有沒有看過?在這種條件下,又怎麼能相信這個新台灣總統,會兌現他自己的承諾呢?事實上,馬英九對原住民族的態度,可能看這個地方:「馬英九接受安提阿中央教會封為總頭目」,會比較準一些。
把「原住民族」問題,簡化為「原住民」問題,視為單純的「弱勢者」,然後再以國民黨長期在原住民選票絕對性的優勢,去「驅使」這一群人,「安提阿中央教會」所冊封的「馬總頭目」就是赤裸裸地呈現了這一套意識形態。
台灣原住民對抗「外來政權」的光榮歷史
對於外來統治者的抵抗,事實上,台灣原住民有過光榮的歷史。
日治時代,在位最久、於1910年提出「五年理番計畫」,調動龐大兵力清剿原住民抗暴行動的台灣總督佐久間佐馬太,以兩萬兵力,進攻原住民部落,在「太魯閣戰役」中,被德魯古族人擊斃(這眾說紛云,日本政府也一直不願承認他們的台灣總督死在台灣原住民族的手上,所以也有說他墜馬負傷,卸任後,因傷死亡);原住民族抗暴運動將「外來政權」最高領導人格斃的,並不多見,在日後漢人政權的敘述裡,頂多承認德魯古族人「偉大的抗日愛國行動」,而不 願意正視這一個事實,族人對抗的是「外來政權」,不是什麼「愛國抗日行動」;今天可以抵抗日本殖民政權、明天也可以抵抗漢人這個外來政權;今天殺佐久間佐馬太,明天也可以殺蔣介石、陳水扁或馬英九。
相對於台灣原住民族這段歷史,「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顯得過度「文明」而且「保守」,因為,它是以「原住民族卸除武裝」作為前提的; 對於墨西哥查巴達民族解放軍,或者全世界其它武裝對抗殖民者的部落來說,這項宣言只是逼迫他們放下武器、接受殖民統治的籌碼;同樣在這個時間,我們看到了圖博(漢人說的「西藏」)的抗暴行動,在總統大選的口水戰中,變成一個大新聞,可是卻都與不管是原住民族「自治」或「抗暴」這一個主題,完全無關,當我們 在圖博人提出無論是「獨立」或「高度自治」這樣的訴求的時候,我們又如何看待自己的原住民族的反抗與自治這樣的議題呢?
原住民族的存在,剛剛好是對現代「民族國家」的嚴厲質疑,當台灣獨立論者以中國入侵圖博的野蠻,去塑造中國的恐怖意象的時候,並沒有看到,擁有光榮抗暴傳統的台灣原住民正注視著這一個他們所欲建構的「台灣國」是如何侵奪他們的土地、驅趕他們的族人的,當他們口口聲聲要「終結外來政權」的時候,一點也沒有想到,自己正在建構另一個欺凌原住民族的「外來政權」。
自治的難題與發展
當然,經過百年的摧殘,台灣原住民族,已經沒有武裝抗暴的能力,就連「自治」,都成為一個艱難的問題。
2002年,馬告國家公園的爭議(苦勞報導2002/10/26:「番刀出鞘 反馬告 原運再起 四千原住民要求歸還傳統領域」,馬告國家公園爭議、反對的整理、贊成的整理) 就讓我們看到,原住民族自治糾結的複雜性;國家公園是侵害原住民傳統領域與生活文化的殺手,設置國家公園,不管是怎樣的「共管」機制,所謂「原住民族自治」變成空談,這沒有爭議,但問題是,不設立國家公園,漢人的財團、觀光、盜取山林資源…的力量,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就拿三月八號遊行所提出的訴求來看, 原住民族需要自己的領土(是具有「主權」意義的領土,而非私有財產,如所有權、地上權的「土地資產」)、法院、自己的警務系統、自己的行政機關、依據自己的文化,產生自己的立法體系,「自治」不是一個空泛的政治詞令,自己的領土,以及立法、司法、行政系統,這些,就是「自治」,作為「武裝抗暴」交換條件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是「在一個國家主權範圍內」最大程度接近一個國家的一切,如果以這個原則來看的話,也就是除掉自有軍隊之外的一切主權權力。
話雖如此,在高度資本主義化的國家內,強勢的外來族群,以其政治、經濟力量,對於部落經濟所造成的拉力,以及深入原住民族領域內造成的破壞力,在原住民族內部,不先產生足夠高度的共識,以及相當捍衛領土的實力,就不是制度上的「自治」,所可以解決的問題了…
原住民族逼迫漢人正視自身的虛妄
這一次部落和都市原住民有機會碰上,實在是很難得。在這一篇「生態園區、河岸部落與溪流的生命」裡,我試圖去發展用「民族遷徙」,而非僅僅是個別的原住民離鄉到都市找工作這樣的觀點,看都市中的原住民聚落問題;在溪洲部落自救會的「都市新原鄉,原住民永遠的家!」、 廖元豪的「誰才是違建?」,以及 董福興的「走進部落—幾個行動中的思考」, 也都處理到了都市原住民聚落的文化意義,以及與漢人法律之間的衝突問題,這樣的觀點,如果從原住民族領域的變動的觀點來看,是可以重新去思考建構非「傳統領域」下的原住民族土地與居住權問題;固然,要在漢人的都市裡畫出「民族自治區」、主張傳統領域的主權,不大可能(除非,好吧,讓這兩千三百萬的「中國 豬」都滾回去吧!),但如果又不能接受「馬頭目」的「溪洲講話」、到漢人的都市就要照漢人的規矩來,那麼它會是怎樣的一個圖像?這真的有待發展,而且需要是都原聚落間、部落與都原,以及支持原住民族運動漢人朋友,到不同的漢人組織、社區一起來發展的議題。
而都市原住民與其族群、環境,以及生活方式的保存,則應該與漢人的都市生存空間產生對話,逼迫都市居民去正視在「都市發展」、大破壞大建設,以及人造空間的虛妄性。
對於原住民族議題,我知道的很有限,若以漢人本位的觀點來看,我認為原住民族的力量,將對其所在的國家,產生重要的安定作用,原住民族議 題始終在逼迫社會要出來對話,面對自己族群建構國家論述時,其民族主義的荒謬性;中國民族主義者以「西藏自古以來就屬中國」,這種純粹疆域性、而沒有看到 民族差異性的論述,肯定中國武力鎮壓的正當性(中佩:「丟幾個西藏議題,拜託大家複雜點吧!」), 這固然讓人覺得可怕;但「台獨」以聲援「藏獨」、「疆獨」以提高自身獨立論述的正當性的同時,是看不不到自己所建構的這個國家論述,也在用同樣的手法,處理原住民族問題(沒有屠殺嗎?因為佐久間佐馬太已經幫你做完了,現在馬英九、周錫瑋在做的,是不見血的社會性的屠殺),聲援圖博的積極意義,應該是回過頭 來檢視中國和台灣的漢民族傷人,也自傷的民族沙文主義,將為原住民族與自己造成嚴重的後果。
看到新一代的部落青年、都原運動興起,是一件讓人覺得振奮的事情,不管是誰、是那一個族群,都好好想一想自己、想一想別人了。



[...] 第二,你說我拐彎抹角是「要突顯政黨的階級模糊、不要相信他們,要為老百姓說話」這不全錯,也不全對,當我在說兩黨以自己的利益為全稱性的圖像的時候,我想到的並不是「階級」的問題,事實上,那個時候,我比較想到的是我後來寫出來的這篇文章「關於原住民族運動的雜記」, 原住民族的問題,剛好不是傳統「左右」或「民主」論述所能處理的議題;我認為進步的工人運動應當要領導社會運動,那是因為「實力原則」,並不是因為我相信 什麼「階級革命」的教條,你如果有注意我寫的東西的話,我連「階級」這兩個字,都很少使用,因為我不大相信它可以說清楚所有的事情;如果兩黨在其代表的利 益問題上模糊的批判,如你說的「臭了」;那麼很有趣,要先有全稱式的說辭,才會有對它的批判啊,要「臭」應該大家一起「臭」吧,「台灣不能輸」、「台灣向 前行」這種全稱式的說法,為什麼不「臭」?還越來越「香」?問題出在那裡呢? [...]
在民進黨的大福佬沙文主義之下,
管你原住民、外省人、客家人、新住民,
只要不支持民進黨,通通都是可以懷疑、可以捨棄的。
謝長廷真的看過他自己的原住民政見嗎?
他在當行政院長時又為原住民做過什麼?
或許謝的幕僚裡有些人對原住民有深切的認識與關懷,
但對照民進黨與謝過去的執政,看不出他們會真的關心原住民!
我沒有說馬英九的原住民政策是對的、是好的,
只是覺得一味批評馬英九而刻意放過謝長廷並不公平,
沒錯,馬當選而謝落選了,但別忘記,
馬還沒執政,謝已經執政了…
對了,我不是國民黨的死忠支持者,
我投過票給民進黨,也投過票給綠黨,
我懷念『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的年代,
只可惜夢想破滅後,竟是如此的醜陋,
馬英九絕對需要監督,但民進黨也絕對需要反省,
別把過錯都推給阿扁,整個民進黨都是共犯結構,
謝長廷跟他的門徒,八年來吃香喝辣同樣要負責!
[...] 馬政府的思維(就別期待這個「把你們當人看」的傢伙啦,請參考:關於原住民族運動的雜記),是剛好與這些想法背道而馳的,這充份地反映在《莫拉克颱風災害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上,如果對比震災,「災民」與「國家」的力量對比,不可同日而語,應該是最重要的原因,請參考這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