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要求和公視的「合作」,或者對公視的人事有意見,民間團體公開地表達,這不但不是什麼問題,而且是公視邁向「公共化」必要的方向,過去,就是不清不楚的說要「公眾參與」,然後參與的形式、參與的成員、參與的規則…都不清楚,結果就會變成只要有個「自稱無權無勢的民間單位」鑽了進去,就好像有了「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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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要求和公視的「合作」,或者對公視的人事有意見,民間團體公開地表達,這不但不是什麼問題,而且是公視邁向「公共化」必要的方向,過去,就是不清不楚的說要「公眾參與」,然後參與的形式、參與的成員、參與的規則…都不清楚,結果就會變成只要有個「自稱無權無勢的民間單位」鑽了進去,就好像有了「公眾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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