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說了「人對人是狼」,然後,狼就來了。然後後面有人一直搖著手,說「不!不!不!不是我」。
先看一下這是怎麼回事,這個「 公然搶劫聯盟 公民搶救公視大聯盟」是由這幾個團體組成的:
-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教師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14號,他們去了公視,跟董事長鄭同僚晤談,之後,發了這篇新聞稿,引起爭議的地方有兩個:
- 「公搶盟」的立場是「力挺總經理(馮賢賢)」:公共電視這一年來改革成效卓越,再提升的空間當然還有,但在預算凍結的艱苦環境下,在節目製作與收視上都有所表現,實屬難能。這跟公視的經營管理團隊,尤其是總經理的改革意志、理想堅持,有絕對的關係。改革過程中,必有反作用力,但如未能挺住,便可能再失去一個理想實踐的空間。
- 不知道「改革過程中的反作用力」所指的是什麼?為什麼要挑馮賢賢支持?
- 第6點,「公搶盟」說的是「請與公民團體合作,具體呈現公視之公民社會性格,並從中呈現及捍衛公視之獨立自主性」,但是鄭同僚回的是「並不好由他承諾要與公民團體合作做節目,但歡迎公民團體提出合作計畫。」
- 「合作」有很多面向,不一定是「合作節目」,「公搶盟」後來用投書表示:「公視如未能獨立自主,就會變成政府的傳聲筒,無法呈現其公民社會性格。只有與公民團體合作,才能抗拒這樣的惡質發展。其實公視許多節目過去就常向環保、婦女、勞工等團體尋求意見與協助,我們的建議,只是強調這種合作要更加強。」嗯,好,那麼鄭同僚為什麼會回應「不好承諾合作做節目」呢?這有兩個可能,第一,是鄭同僚搞錯了,以為「合作」就是「合作節目」,第二,是「公搶盟」說的「合作」就是「合作節目」,或者最少包括了「合作節目」。
- 然後,這個中時小社論就把兩件事情連起來,說「請問,這是聲援公視,還是藉此要求在公視做節目?如果公視未來與該聯盟合作節目,是否就代表公民團體未來都須力挺公視經營團隊才有節目可做?」
- 然後「公搶盟」的馮蘭喬回應說:「短評以政治邏輯扭曲公搶盟的原意,混淆了有權有勢的政治勢力與無權無勢的公民團體之差別,我們十分遺憾。」但是,並沒有說明「公搶盟」說的「合作」是不是「合作節目」,或者最少包括了「合作節目」。
這當然給人感覺不好,說了要挺人家,然後這樣介入人家內部的人事、要求「合作」,中時的評論,是不是「以政治邏輯扭曲公搶盟的原意」這一點,我想可受公評。另外,「公搶盟」說自己是「無權無勢的公民團體」這一點也很可疑,最少對公視來說,他們並不是這樣的。
人本到底有沒有介入公視的運作、介入多深,這一點,我不大清楚,不過,如果從人本的董事在13席(如果洪蘭辭職是確定的話)公視的董事佔了2席(其中一席就是董事長鄭同僚),他們要跟公視搞什麼「合作」,或者決定個總經理的人選,應該是不需要用這麼露骨的方式的。
不管是要求和公視的「合作」,或者對公視的人事有意見,民間團體公開地表達,這不但不是什麼問題,而且是公視邁向「公共化」必要的方向,過去,就是不清不楚的說要「公眾參與」,然後參與的形式、參與的成員、參與的規則…都不清楚,結果就會變成只要有個「自稱無權無勢的民間單位」鑽了進去,就好像有了「公眾參與」,這個樣子的「公」,跟我們一般對「公」的認識,距離恐怕有點遙遠。
這種問題,也許該丟回去給公視,讓他們自己去想,該怎麼面對「公眾參與」這件事情,有了更多人可以接受的答案,這樣才有機會讓更多人「奇摩擠爽」吧。



馮一直是人本人馬
小老頭忘記點明!
…時報
c.. 【顏瓊玉/台北報導】
公共電視去年遭立法院凍結的四億五千萬元預算廿一日解凍了,這起爭議多時的預算案
終於落幕,不過,在此同時,公視內部卻掀起另一波瀾,公視工會日前針對總經理馮賢賢
進行不信任投票,結果不信任三百三十八票,信任僅四十五票…
k男女不分
認錯
該打!
孫老大 你好久沒寫網誌了
跑到twitter facebook世界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