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在大家都在說「強制遷村」問題很多,說得好像「他們」都不想遷村一樣,其實,想遷村的大有人在咧,但是,想遷就能遷嗎?地!地!地!政府拿得出地來嗎?現在還好,有慈善的大愛團體幫忙,把人連哄帶騙加上用形勢逼迫,拉了出來,簡直就是當年鄭成功「牛皮騙地」的現代版,外帶慈濟大愛佛光普照,perfect!
我很擔心,這些「永久屋」將會變成像都原部落的「隆恩埔」那樣的東西。隆恩埔,「謝主隆恩」,國家以這樣的集合式住宅取消都原依照自己需求和意願興建的居所,而災區的「永久屋」,不僅僅是國家的「隆恩」,而且是全台灣人愛心的「隆恩」
讓人擔憂的事情還在後面,「越域引水」本是美濃水庫的替代方案之一,擋下了它,官方會不會召美濃水庫回魂,引來更大的浩劫?如果我們不能重啟十年前「反水庫」與對「高高屏水資源」問題的反思,到時候,可能輸得更大。
小林村的南豐橋附近被堆放挖掘隧道後的土石,這堆土石的範圍約長400米,寬300米,高度大於30米,而小林村東側的山區也發大區域的走山(村民曾聽到多聲巨大的似爆炸的聲響)。8月9日,約凌晨六點,大多村民仍在睡夢中,在大量雨水的作用下,土石堆與北側走山後的土石大量的流向小林村,於是小林村即消失在地表上。
任何一個公民,無論是不是「專業者」都有權利,甚至有義務對於公眾事務提出質疑,而決策與執行者,也必須對所有的人提出大 家可以接受的解釋、否證這些「假設」,在疑慮沒有釐清之前,不可恣意行事,何況小林村滅村如此重大的事件,早已經不是一個村落、千餘居民的事情了。
因為泥沙淤積的關係,曾文水庫「變小了」,它從7.2億噸的容量下降到5.7億噸,而且,隨著泥沙的持續淤積,勢必越來越「小」(這一次颱風衝進去的泥沙量,又不知要讓它變小多少);到了豐水期,自己都得洩洪,就像現在(為了洩洪還造成下游的災情),引水過去要幹什麼呢?所以如果是水量豐沛的豐水期,引水計劃根本沒用,而枯水期根本引不到水(計劃只在豐水期引水);就變成只有在「水量不豐沛」的豐水期,才會從荖濃溪一條河引水,這時,水量已經不豐了,再把水抽走,對環境造成的衝擊更大。
更何況,越域引水工程對於荖濃溪、楠梓仙溪流域所造成的問題,還不只這些,現在發生「滅村」危機的又不只小林村,在這樣的地方到處堆置土方,就已經是大問題了,難道還需要真的追究到是哪一堆土方肇禍才能斷定是不是越域引水工程惹的禍嗎?難道每一個災難的原因都只有單一的因素嗎?這些土方本就是埋在荖濃溪、楠梓仙溪流的不定時炸彈。
不是有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嗎?取了名字說要保護勞工,結果是讓僱主大量解僱「有法可循」,《派遣法》也是一樣,不訂的話,僱主還不知道該怎麼引進「派遣勞工」,一訂下去,也是「有法可循」,本來工會還可以跟僱主「鱸」的,變成現在他們可以拿法律出來說,「我們一切依法喔」;資方違法,官方還可以沒辦法,何況資方依法,那當然是「皇帝大」。
我相信,這會是一個很長的過程:讓這裡變成一個「帶有集體意識的能動個體」所組成的團隊,透過共同的決策,議定方向、分配資源與任務。在這裡工作,可以滿足起碼的生活所需,但他們是「有酬的志願勞動者」,它可能像一個媒體的「合作社」或者「公社」,資源共創、共享。
「公共性」在這個社會裡,缺乏基礎,媒體的工作者需要重新思考,如何與社會對話,重新找尋自己的公共價值,它就像一場社會運動,要找到自己的「群眾」,並且要做好自己的組織工作,事實上,不僅僅是媒體,任何一個產業的工人(工會)本來也都應該思考自己產業的「社會性」,重組由資本/僱主所寡佔的社會資源與決定權力。在這種條件下,「媒體公共化」的完成,必須以工會的參與為「必要條件」,並且要以工會為主體去進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