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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發:小林村悲劇發生的那一刻…

任何一個公民,無論是不是「專業者」都有權利,甚至有義務對於公眾事務提出質疑,而決策與執行者,也必須對所有的人提出大 家可以接受的解釋、否證這些「假設」,在疑慮沒有釐清之前,不可恣意行事,何況小林村滅村如此重大的事件,早已經不是一個村落、千餘居民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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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小林村靈魂,就要擋下越域引水工程

因為泥沙淤積的關係,曾文水庫「變小了」,它從7.2億噸的容量下降到5.7億噸,而且,隨著泥沙的持續淤積,勢必越來越「小」(這一次颱風衝進去的泥沙量,又不知要讓它變小多少);到了豐水期,自己都得洩洪,就像現在(為了洩洪還造成下游的災情),引水過去要幹什麼呢?所以如果是水量豐沛的豐水期,引水計劃根本沒用,而枯水期根本引不到水(計劃只在豐水期引水);就變成只有在「水量不豐沛」的豐水期,才會從荖濃溪一條河引水,這時,水量已經不豐了,再把水抽走,對環境造成的衝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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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與滅村悲劇

更何況,越域引水工程對於荖濃溪、楠梓仙溪流域所造成的問題,還不只這些,現在發生「滅村」危機的又不只小林村,在這樣的地方到處堆置土方,就已經是大問題了,難道還需要真的追究到是哪一堆土方肇禍才能斷定是不是越域引水工程惹的禍嗎?難道每一個災難的原因都只有單一的因素嗎?這些土方本就是埋在荖濃溪、楠梓仙溪流的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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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派遣議題,工會可以怎麼想?

不是有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嗎?取了名字說要保護勞工,結果是讓僱主大量解僱「有法可循」,《派遣法》也是一樣,不訂的話,僱主還不知道該怎麼引進「派遣勞工」,一訂下去,也是「有法可循」,本來工會還可以跟僱主「鱸」的,變成現在他們可以拿法律出來說,「我們一切依法喔」;資方違法,官方還可以沒辦法,何況資方依法,那當然是「皇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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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的困境與突破

我相信,這會是一個很長的過程:讓這裡變成一個「帶有集體意識的能動個體」所組成的團隊,透過共同的決策,議定方向、分配資源與任務。在這裡工作,可以滿足起碼的生活所需,但他們是「有酬的志願勞動者」,它可能像一個媒體的「合作社」或者「公社」,資源共創、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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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媒體的環境與出路,還有「公共化」

「公共性」在這個社會裡,缺乏基礎,媒體的工作者需要重新思考,如何與社會對話,重新找尋自己的公共價值,它就像一場社會運動,要找到自己的「群眾」,並且要做好自己的組織工作,事實上,不僅僅是媒體,任何一個產業的工人(工會)本來也都應該思考自己產業的「社會性」,重組由資本/僱主所寡佔的社會資源與決定權力。在這種條件下,「媒體公共化」的完成,必須以工會的參與為「必要條件」,並且要以工會為主體去進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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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章]到底工會該談些什麼?

我覺得談「專業自主」並沒有什麼不對,談「勞工權益」也不一定就對;這兩著是一體兩面的東西,「自主」是就積極面講,「權益」則是消極的,不管哪一種工人,在自己的職業領域裡面、在組織工作上面,如果無法貫徹地去掌握,我認為,在認識的工作上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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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野蠻更野蠻的香港政府

這種用法律作為手段,對社會運動的打壓,本身就是對法律的輕蔑和污辱,也唯有以運動的手段才能與之對抗。香港皇后/天星反拆遷運動與台灣的樂生保留、都市原住民居住權運動…早已相互聲援,而今天石岡菜園村反迫遷也當與台灣社運同氣連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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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想一下,週末三天留給東北角

到了澳底、福隆,你怎麼可以遺漏屬於這裡的一切呢?現在還來得及,趕快構思一下,乾脆作個三天兩夜的行程安排吧,如果你是還在放暑假的學生,31號下午就去,如果你還在上班,下班之後馬上趕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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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 草根 困境 突破(增修「政治2.0」發言文字轉播稿)

作為一種更具有「近用」機會的新媒體,網際網路的進步性,除了言說位置轉換的意義外,更重要的,應該是「新的人際關係創造」上,「三小媒體公聽會」還沒有能真的碰到「人際關係」這樣的問題,還沒有走進去,實踐「媒體是一個關係網路」這樣的工作,所以即便設備、技術到了位,「轉譯」的工作做好了,你說的話,還是一樣沒有人聽。這是一個「組織」工作。